当江平去世的消息传来,社交媒体很快被追忆和缅怀刷屏,他曾经留下的“名言警句”,也被人们反复提及,比如“我只坐在法律一边”、“不说违心话,只向真理低头”、“我所能做的是呐喊”、“为私权呐喊”、“自由高于一切”,当然,还有矗立在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内的“法治天下”石碑。
当人们在追忆江平这位法学界泰斗时,究竟在追忆什么?
首先,人们在追忆以江平为代表的法学界人士对法治中国的不懈努力。
江平一路走来,颇为坎坷。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他与佟柔、王家福、魏振瀛等人共同起草了民法通则,并参与了许多民商事规范的制定;在市场经济的崛起中,他与罗豪才、应松年等协作起草了行政诉讼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他都牵头参与。在中国法治的碑柱上,铭刻下了“江平”这个熠熠生辉的名字。
就在江平去世之际,实施十年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或将转向引发法学界、律师界群情激愤,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韩旭、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先后发声,强调裁判文书公开承载着法治的目标,司法公开“急转弯”明显有违法治精神。而上一次引发法学界、律师群体接力发声,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
时下,虽然“全面依法治国”早已被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四梁八柱,且依法治国也早已写进宪法,更是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但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公权力带头违法的案件更是频频着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笔者此前也多次发文提到,疫情之后,中国社会面的一个突出变化是:一方面人们对法治很失望,因为疫情三年尤其是上海疫情开始,确实发生了很多跌破人们常识和法律底线的事件,比如入户消杀、随意封控低风险小区等。另一方面人们的法制意识空前高涨,这也是为何越来越多与法相关的事件能引发舆论关注的大背景,比如寻衅滋事罪存废之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推动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和流浪动物保等。因为疫情之后,法治是为数不多的能带给人们安全感和稳定感,且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的存在。所以,江平去世后,人们一边追忆他如何为法治中国呐喊,一边也借此表达自己对于法治的朴素期待。
其次,人们在追忆他不屈服于任何压力,敢于独立思考,敢于批判现实的知识分子风骨和精神。
在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的《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一书中,江平在自序提及了两位学界知己——李慎之、吴敬琏,并总结到,“从李慎之先生和吴敬琏先生身上,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在人生已届80岁时,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实实地继受这两个品质,高举独立的旗帜,高举批判的旗帜。”
回看江平的一生,也确实做到了他所希冀的这两个品质——独立的精神、批判的精神。比如2007年,在重庆市“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中被批没有站在弱者一方故而“露出了狐狸尾巴”,被问及“到底是坐在弱势群体一边,还是坐在强势群体一边”,江平表示“只坐在法律一边”。在江平看来,“强势群体错了,强势不对。弱势群体错了,就是弱势不对。法律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弱势群体,这要看弱势一方对不对。如果只笼统问一句你是强势还是弱势,如果我是弱势你就得什么情况都要保护我,这就麻烦了,这就是典型的民粹主义语言,典型的民粹主义思想。我们究竟要民本主义,还是要民粹主义?”
2015年12月,江平在南开大学法学院的一次讲座中指出,依法治国的前提就是扭转公法太重、私法太轻的局面,不扭转这种观念,不树立私权神圣的观念,就会和依法治国的宗旨背道而驰。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江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领导会不会破坏依法治国的中心思想,关键不在于强调不强调的领导,而在于强调什么样的领导。如果我们强调在上的领导,这当然是可以的,那些不是共产领导的国家,同样也会强调的领导。但是,我们不应当强调对于法治的具体领导,不能干预法治。”
所以,当人们追忆江平时,既是在追忆他为法治中国的不懈努力,追忆他的知识分子风骨,同时也在寄望于中国能真正不负这一辈法学家的努力,持续循着法治的道路前进。江平生前虽然不时就法治某方面的不如意发声,但他依然相信中国法治会以“进两步、退一步”的方式往前走。“只要继续改革开放,我们对法治天下的前途就应该是乐观的。”江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