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处在地震带的地区会经常性发生地震,每次地震都会分级数来衡量
那么地震到底有哪些级别呢?
震级的标度最初是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C.F.Richter)于1935年研究加里福尼亚地方性地震时提出的,规定以震中距100km处“标准地震仪”(或称“安德生地震仪”、周期0.8s,放大倍数2800,阻尼系数0.8)所记录的水平向最大振幅(单振幅,以μm计)的常用对数为该地震的震级
后来发展为远台及非标准地震仪记录经过换算也可用来确定震级
震级分面波震级(MS)、体波震级(Mb)、近震震级(ML)等不同类别,彼此之间也可以换算
用里克特的测算办法计算,到2000年已知的最大地震没有超过8.9级的;最小的地震则已可用高倍率的微震仪测到-3级
按震级的大小又可划分为超微震、微震、弱震(或称小震)、强震(或称中震)和大地震等
同样大小的地震,造成的破坏不一定相同;同一次地震,在不同的地方造成的破坏也不同
为衡量地震破坏程度,科学家又“制作”了另一把“尺子”一一地震烈度
在中国地震烈度表上,对人的感觉、一般房屋震害程度和其他现象作了描述,可以作为确定烈度的基本依据
影响烈度的因素有震级、震源深度、距震源的远近、地面状况和地层构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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