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士授田凭据或称战士授田证,是依据台湾当局于1951年10月18日制订的《反共抗俄战士授田条例》,先发给服役满两年以上战士或者遗眷战士授田凭据,待光复大陆再配发土地授田。
2、然而因为时局变迁,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修法改为发配补偿金,于1990年1月3日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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