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热恋期间,互相赠送礼物是常有的事,可一旦双方分手,就容易产生纠纷甚至闹上法庭对簿公堂。近日,广东韶关,乐昌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一对情侣恋爱期间,男方支付79万余元为女方购置豪车,二人均在《代付款证明》上签字确认,车辆注册登记在女方名下。
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这笔购车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法院审理认为,男方提交的《代付款证明》中写明其是代为支付购车款。而女方提供的聊天记录并未明确豪车属于赠与。
故法院支持男方要求返还购车款并支付利息的请求。
后女方不服提起上诉,韶关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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