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10月27日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有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报酬事项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未就董事报酬事项向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未就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向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