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早上
胡先生来到某田间拍摄田园春色
回家整理素材后发现
种植着各类蔬菜的田野生机盎然
田中却有个小区域被蓄意遮挡
随着镜头的挪近
以及自己的生活常识
他发现了疑似罂粟的植物
于是果断将线索举报给了警方
接到报警后
瓯海公安分局
潘桥派出所民警陈桂立即来到现场
远远就看到菜地中间
有一块绿色网布搭起的“小帐篷”
与周边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民警凑近发现“小帐篷”下
藏着几株生长期的罂粟花
经过进一步调查
民警找到了这块田的主人曹某某
曹某某表示自己身上有顽疾
经常疼痛不已
听别人介绍说罂粟有治疼痛的特效
便通过远房亲戚找来了几颗种子
因为担心被人发现
曹某某便找来木杆、披上绿色网布
搭了一个“小帐篷”掩人耳目
民警对曹某某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现场宣传了罂粟的危害
曹某某当场认识到了错误
主动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
经现场清点,除罂粟4株
目前,曹某某已被瓯海警方
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原植物也全部被收缴
近年来
潘桥派出所和潘桥街道
出台了多项禁种铲毒奖励措施
为了表扬胡先生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珍爱生命
远离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平安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