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视频号
退休近5年后
曾被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公开简历显示,陈健春出生于1958年5月。历任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工资保险福利处副处长、处长;海南省人事劳动厅职业技能开发处处长、培训就业处处长;海南省人事劳动厅组成员、副厅长;海南省陵水县委;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厅长;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组、厅长;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组副、厅长。2018年5月办理退休,2023年2月2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组副、厅长陈健春接受审查调查。至此,陈健春已退休近5年。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公开报道显示,退休后,陈健春还曾因任职期间“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向海南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2021年11月27日,《海南日报》刊登《海南省通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其中提到海南省原省国土资源厅在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将乐东县马鞍岭、昌江县叉河三狮岭两个违法石料采矿项目调整后,项目治理方案采量与原采矿权采量基本一致,且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以恢复治理为名,行矿山开采之实。东方市对好德公司采石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敷衍整改,导致好德石场持续野蛮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在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停运,存在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问题。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责令陈健春(时任原省国土资源厅正厅级领导干部,已退休)等人分别向海南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对家人失管失教
2023年8月8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组副、厅长陈健春被开除籍。
经查,陈健春违反纪律和规矩,为自己捞取资本;无视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健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私欲极度膨胀,将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和捞取资本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反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的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监察法》《中华人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健春开除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作者/编辑: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