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谭玉涵 摄
有点位单价达72元/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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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晚报报道,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数据,自去年至今年3月10日,深圳市消委会共接到1670宗关于充电宝的消费投诉,主要涉及品牌包括街电、搜电、竹芒科技与倍电。3月13日,记者在黑猫投诉搜索关键字“共享充电宝”,发现相关投诉信息超过1.7万条。
共享充电宝最受争议的问题当属计费不规范。去年2月至3月,深圳市消委会实地走访调查了街电、来电、美团、怪兽、小电5个品牌,共计305个共享充电宝投放点,前期调查结果显示:95%的共享充电宝投放点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收费标准,且同一品牌收费标准不一致。今年3月,深晚记者发现充电宝“刺客”依然存在。
据上观新闻,上海“泰浪·天泰咖喱(美罗城)”怪兽充电宝点位定价达到72元/24小时,社交平台上,一位曾经从事代理工作的网友告诉记者,代理商同样拥有对于充电宝租金的定价权,可以进入公司专用的后台软件,以修改定价及与商户的分成比例,“从买断机器开始,公司的干预很少,后续设备的维护等环节也参差不齐”。
据消费质量报,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佘宸熠指出,《消费者权益保》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所使用产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知悉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性能,以及与使用行为相关的其他信息;此外,消费者还享有质量保障的权利,也就是说,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要有应当具有的质量和用途。
所以,如充电宝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正常归还的,或者归还后还在继续计费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返还相应费用;如租用充电宝时商家没有明示价格,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由此产生的租赁费用无效,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