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确认程序。
通知明确,此次确认工作适用于在省级民政部门和省级以下民政、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可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范围包括: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于2022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3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2023年新设立或新认定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
此次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可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于2022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3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2023年上半年新设立或新认定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相关确认工作需在9月15日前完成。第二批可申报的社会组织包括:2023年下半年新设立或新认定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相关确认工作需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资格确认程序将分为分级申报、逐级审核和联合确定三个阶段,社会组织先填写《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并报登记的民政部门,然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进行分级审核,最终统一报送省民政厅,再由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是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将有利于动员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据介绍,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已联合确认4批29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大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