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
2023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以其犯拐卖儿童罪,剥夺权利终身,并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人民币九万元。被告人余华英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部分在黔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害人亲属代表,在现场旁听了庭审。
综合自大皖新闻、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 | 陆如燕 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