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审结!
今日,上海金融审理的投资者诉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以调解方式审结。中小投服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泽达易盛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今日表示,公司与会计所、律所等被告于《民事调解书》正式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55亿元。公司已就本案足额计提预计负债,本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今年9月,东兴证券等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
99.6%的适格投资者获赔偿
今年4月,泽达易盛因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中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月28日,1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至上海金融,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月21日,中小投服中心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上海金融决定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特别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规则,最终本案适格投资者为7196名。经测算,全体原告投资者损失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8亿余元。
考虑到涉案事实认定相对清晰,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当事人预期,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有一定偿付能力,且均有积极赔付意愿,为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胜诉权益,同时也给各被告弥补自身过错的机会,减少违法事件对资本市场特别是科创板市场的负面影响,上海金融决定组织各方开展调解,促进实质性化解。
根据调解协议,各责任主体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的赔偿金额2.8亿余元进行全额赔付。其中,泽达易盛、实控人林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泽达易盛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各方本着及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次性实质化解、尽量减少对资本市场负面影响的原则,形成款项支付方案。
本案中,由投保机构代表的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据悉,案件调解后,全体原告投资者的赔偿款项将通过上海金融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之间建立的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自动发放至各原告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确保合法权益实现安全、高效、便捷。
“本案是证券集体诉讼和解工作的首次尝试,在调解中,合议庭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在民事调解书中明确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主要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兼顾各方责任轻重、偿付能力、行业声誉、后续追偿等种种因素,以和解方式高效、终局化解,努力实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之间的平衡。”该案审判长,上海金融副院长林晓镍表示。
东兴证券等出资1.55亿元
12月26日,东兴证券公告称,根据《民事调解书》,各被告应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律师费损失及通知费损失总计人民币2.85亿元,其中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被告于《民事调解书》正式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55亿元。
东兴证券称,公司已就本案足额计提预计负债,本事项将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相应减少公司净资产。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今年9月21日,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通过司法调解等高效方式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资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
据悉,通过司法调解方式赔付投资者,可以压缩赔付进度,提升赔付确定性。在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充分回应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的矛盾和得到更加有效的化解,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也有积极促进作用。
根据公告,东兴证券将申请适用当事人承诺制度。据业内人士分析,通过在主导下借助司法调解手段,中介机构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有利于高效化解,妥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减少泽达易盛欺诈上市的损害和不良影响,如效果良好并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则有望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终止案件调查及处罚。各方也将迎来一个较为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