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图据IC photo
因不服该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2018年3月提起上诉。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二审宣判该案,驳回李亚鹏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8年4月9日,李亚鹏因为一直未履行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二审结束后,李亚鹏、李亚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申请再审。北京市高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京民申4445号民事裁定,指令北京三中院再审本案。
2022年7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对李亚鹏“欠债4000万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李亚鹏及其哥哥李亚炜的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被强制执行4000万一事,李亚鹏曾在微博发长文回应称,“欠债4000万元”一事,已纷纷攘攘多年,“已和对方商定了还款计划,强制执行是一个常规流程,不做解释了。”李亚鹏还表示,自己面临的困难远不止这4000万元,他承认自己的“情怀远大于能力”,但他也表示,“欠债还钱,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天经地义,无需多言。”在长文的最后,李亚鹏还不忘给自己的直播带货,卖起了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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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红星新闻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