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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凤萍(1995年9月——),女,在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从事护士工作。
2、2020年3月20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债务纠纷在其出租屋内将被害人罗某某杀死。
3、2020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4、2020年8月8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李凤萍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2020年10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被告人李凤萍判处死刑。
6、2020年12月22日,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在广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
7、2021年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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