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审讯犯人的高级技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审讯犯人的高级技巧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关于公安机关审问犯罪嫌疑人的方法技巧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防止被有不良企图的人利用,在此不能详述。以下是有关要求请参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