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附近求助。也就是说,家长打孩子,外人也能管。共青团、妇联、村委会、居委会都是家庭暴力的管理机构,其得到信息后有义务提供帮助。
2、向学校反映。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接触的社会面比较狭窄。学校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学校老师反映。对于轻微的家暴行为,学校可以通过约谈等方式,进行劝导和告诫;如果是严重的家暴行为,学校也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
3、报警。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公安人员会迅速到达,制止家长的施暴行为。同时采取相关措施,对未成年呢人进行妥善处理。
4、寻求庇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因遭受到家庭暴力,使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可以到寻求社会救助。每个地级市都有这样的安置站,临时照管未成年人。所以,儿童确实遇到严重家暴的时候,公安等部门以及他的亲友,都可以为了申请这样的帮助。
5、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关系僵化,确实难以复合,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施暴人又有继续行为的可能,社会管理机构和一些相关的人,比如说孩子的亲友,可以代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可以让施暴者改过自新,不能继续加害。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