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3、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
4、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5、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6、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
7、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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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