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毕业生是指上大学时不用交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师范毕业生。这类学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公费师范毕业生是指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全免的师范生。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如果违约,应退还按规定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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