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持书面申请和《入伍通知书》到所在系部填写休学申请表,系部审核。
2、教务处审批,上报分管院长,分管院长签署意见。
3、教务处标注学籍异动并发保留学籍通知给相关系和部门,发《准予保留学籍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和复学手续用)给学生。
4、班主任将学生学籍档案移交教务处,学生持《准予保留学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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