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可以转学。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仅限于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以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以及学生休学、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为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地点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的基础教育科。
高中可以转学吗
办理转学手续须带齐如下材料:1、户口簿;2、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3、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除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须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班生数原因无法接纳的,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未落实转入学校之前,转出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如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转出学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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