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深交所对合纵科技及实控人、董事长刘泽刚下发监管函。经查,9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及违规担保自查情况的公告》显示,2021年3月22日,公司参股关联公司天津茂联因偿还贷款需要拟向鑫乐诚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0日。2021年3月22日,公司及天津茂联向鑫乐诚出具了盖章后的借款协议书,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书上盖章,借款协议书中保证条款显示,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鑫乐诚未实际给天津茂联提供借款,上述担保责任未实际发生。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实控人刘泽刚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