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为法治只有西方才有,中国从来没有过。可事实是,中国的历史上,早就有依法治国了。譬如,秦朝就是一个法治国家。但最早的依法治国并不是秦国,而是战国初期的魏国。在战国时期,有过几次著名的变法,而变法的目的,就是依法治国。最早的法家,也就引导了最早的变法。
如果不算春秋时期的早期法家人物,那么,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家是战国时期魏国的李克(又名李悝),随后是楚国的吴起,之后才是秦国的商鞅。三人之间的变法有传承关系,可是变法的方向并不相同。
魏国变法:以社会治安为目标。战国初期,在经过两次声势浩大的内战之后,晋国被魏、赵、韩三家所分。于是,产生大量的流氓无产阶级,也就是破落的“士”这个阶层。
众所周知,周朝的治理依靠周礼,在贵族阶层使用周礼,而不是刑法来进行管理。周礼的本质是强调自觉和品德,以自我惩罚为主。“士”这个阶层在一开始也属于贵族阶层,但后来“士”的人数极大增长,于是其地位就开始模糊,同时使用周礼和刑法进行管理。
到了战国初期的魏国,由于“士”这个阶层生活没有保障,因此犯罪率激增,社会治安非常混乱。
由是,魏国的国君魏文侯请李克进行变法,李克是孔子得意门生子夏的学生。李克看准了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于是,推出《法经》六部,确定了“士”这个阶层以刑法而不是周礼来进行管理。同时,采取轻罪重罚、加重刑罚的方式。李克的变法立竿见影,国内治安得到极大好转。
可是,依靠高压的国内治安毕竟不是长远之策。于是,魏国发展农耕并且频繁对外,为“士”这个阶层打开上升通道,同时转移国内矛盾。
李克的变法并没有触动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因此,受到的阻力不大,然而效果持续的时间也不长。
楚国变法:打击既得利益阶层。楚国变法的操盘手是吴起,他是李克的师弟,曾经长期在魏国担任要职。来到楚国之后受到重用,担任国家。
楚国和魏国的国情不一样,由于楚国地盘较大并且没有经过内战,“士”这个阶层生活还过得去。但是,楚国的贵族们实行世袭制,因此,这个国家从上到下没有动力也没有压力,底层的“士”也看不到希望,整个国家死气沉沉。
吴起变法的重点就是废除世卿世禄,打破们的家族特权,以军功来决定一个人的地位。
因此,从吴起变法开始,就受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全力阻拦。不过,吴起在楚王的支持下,强力展开变法,也因此得罪了整个利益集团。
变法之后,楚国变得强大。可不久,楚王去世。由是,既得利益阶层群起攻击吴起,将吴起杀死。
吴起死后,人亡政息,楚国的变法也就半途而废了。整个战国阶段,人口和地盘相当于其他六国之和的楚国,在实力上却仅仅是中等偏下,屡受欺凌。
秦国变法:彻底消灭既得利益阶层。商鞅是李克的师侄,也曾经长期在魏国。在魏国期间,他学习了李克的《法经》,但是同时也总结了李克变法和吴起变法的不足,并加以发展。
随后,商鞅来到秦国,秦孝公将变法的大任交给了他。商鞅的变法,首先是结合了李克变法和吴起变法的核心内容并且加以强化。
在刑法方面,商鞅借用了《法经》,但是,更为严厉并且违背人性,采取了恐怖统治的方式,譬如株连和告奸。
在废除世卿世禄方面,商鞅进行得非常彻底,甚至废除周礼,直接用刑法来规范贵族的行为。在变法初期,就用刑罚处置了太子的两个老师,刑不上大夫到此为止。此外,商鞅还用大量的手段,实行愚民政策。
当然,商鞅也奖励农耕。商鞅设立了十八级的军功制,杀一个敌人升一级。因此,秦军战斗力极强。
由于动了既得利益阶层的蛋糕,商鞅变法从一开始也遇到类似吴起变法的阻力。不过,秦孝公极力支持。
到秦孝公去世,商鞅也遭受了吴起同样的命运,被车裂于咸阳。
但是,与吴起变法不同的是,吴起变法是人亡政息,一切归零。可商鞅变法是人亡政在,新的亲王虽然杀了他,却没有改变他的变法,因此秦国能够一直强大下去。
战国的三段变法中,后两个变法的发起者都因此变法而死。为什么?因为他们触动了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
但凡不触动既得利益阶层利益的变法,基本上只是局部的变法,长期来说没有效果。但是,一旦触动了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触动了世袭家族的特权,变法者本人则一定要面临风险。
不仅战国时期如此,此后的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历史都是如此,当变法者没有视死如归精神的时候,变法是无法成功的。
但是,有变法决心也不一定就能变法成功。要变法成功,不仅要有商鞅抬着棺材上阵的精神,还要有秦孝公这样不遗余力力挺变法的伟大君主。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