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办案民警将黄某抽血备份样本重新送检。结果显示,黄某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属地公安部门对朱某实施刑事拘留。同时,针对黄某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莞交警提醒,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酒后驾驶,在酒精麻痹作用下,驾驶员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其处置能力将大大降低,加大了交通发生的几率。市民朋友一定要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自觉抵制酒驾。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