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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不还中国文物,日本民间组织看不下去了

2023-11-13 17:37:02来源:
导读 原标题:迟迟不还中国文物,日本民间组织看不下去了 | 京酿馆▲资料图:日本山口大学名誉教授纐缬厚在东京举行的集会上致辞。图/新华社据...

原标题:迟迟不还中国文物,日本民间组织看不下去了 | 京酿馆

▲资料图:日本山口大学名誉教授纐缬厚在东京举行的集会上致辞。图/新华社

据中新网报道,11月11日,由日本有识之士组成的“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在东京组织集会,要求日本政府返还期间从中国掠夺的文物。

该组织联合代表、日本“继承和发展村山谈话会”理事长藤田高景、日本山口大学名誉教授纐缬(jiǎo xié)厚等人均表示,日本战后基本不提期间的文物掠夺问题,这反映出日本保守政权并未认真反省侵略行为,呼吁日本政府正视这段历史,反省责任,通过返还文物进而推动日中关系发展。

“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由日本知名律师一濑敬一郎发起,这是一位令人尊敬的日本友人。他曾100多次到中国,自掏腰包为中国731细菌战受害者、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打官司,《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张纯如称赞其为 “拯救倭寇灵魂的英雄”。

日本掠夺了多少中国文物

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委井上亮在东京集会上的演讲中,讲述了中国被掠夺文物“唐鸿胪井碑”存放地日本皇居“御府”的由来及相关历史。由于“御府”在期间被用于存放掠夺品,井上亮指出日本政府在刻意淡化这段历史。

“唐鸿胪井碑”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块唐碑,记载了大唐在开元二年宣誓对东北拥有主权的历史。

1905年日俄时期,在日军攻占“远东第一要塞”旅顺后,发现基地内竟然有一块能宣示中国主权的石碑,自然不能容忍,之后被日本海军掠夺到了日本。而提出把“唐鸿胪井碑”带回日本的,正是日本著名的汉学家内藤湖南。

“唐鸿胪井碑”的命运代表了日本在侵华期间掠夺的不计其数的中国文物的命运。这些文物有多少,迄今难以准确估计。

日本二战投降后,据当时国民政府组建的“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的统计,文物损失共3607074件又1870箱,古迹741处。但“清损会”也承认,“此数实未能尽括战时实际之损失”。

据日本左翼作家青木实估计,仅在南京大屠杀之后,日军在南京就洗劫了880399册古今书籍。

大量史实还表明,早在甲午之后,日本就开始有计划地通过民团组织以盗墓、欺诈等方式掠夺中国文物。

在1918年至1945年侵华期间,掠夺中国文物成为其战略行动的重要一部分,日本军部、外务省、文部省、满铁(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均参与其中,这些部门打着“对支文化事业部”“东亚考古学会”等旗号,公开洗劫、肆无忌惮掠夺中国文物。

可以说,日本在期间对中国文物的掠夺是灭绝式的,而日本政府又何曾作过表态?

▲资料图:2019年9月17日,“回归之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流失文物回归成果展”在北京开幕。图/新华社

归还的中国文物不成比例

日本投降后,由中、苏、美、英、法等11国代表组成了远东委员会和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负责日本归还期间的劫掠物品。但真正权利在盟军驻日总司令部。

当时盟军驻日总司令部最高司令长官麦克阿瑟只同意归还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被日本掠夺的中国文物,不溯及更早时期。此外,盟总把归还中国文物的正当要求与赔偿混为一谈,引发中方强烈不满。

但无论如何,归还日本战时所掠夺中国文物这件事,并不存在异议。

不过,归还中国文物还有很麻烦的程序。中方需要提交劫物的物权证明和被劫证明等,但受破坏,许多证明材料无法完备。美方后来又提出,包括中国文物在内的无法证明原主的中国被劫物品,中、英、澳、法、印、新、菲7国有购买优先权,这对当时外汇匮乏的中国来说无异于是刁难。

反复磨合、反复争辩,直到1948年1月,中方才由招商局开出装载赔偿物资的第一艘船。到1949年9月,核定归还中国文物书籍158873册、古物2000件。

1950年至1956年期间,日本又先后归还了六批中国文物,交给了国民政权,保留在台北故宫。

中国民间也一直没有放弃追讨被掠夺的文物,比如抗战胜利后追讨回2000多件文物的王世襄。2014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致函日皇明仁和日本政府,要求日本归还所掠文物“唐鸿胪井刻石”。这是中国民间首次向日本皇室追讨文物。

但与日本掠夺的中国文物数量和等级相比,迄今为止回到中国的被劫文物远远不成比例。仅书籍一项,美方估计中国在战时损失了1500万册以上,这比中方相关机构的估算数字高得多。

▲资料图:观众在展柜前参观文物。图/新华社

追讨中国文物道路漫长

如今日本各博物馆有名录的中国文物多达200多万件,包括甲骨文1.3万片,名画8000余件等,民间收藏更是不计其数。

这其中多少为掠夺而来,多少为走私而来,多少为合法买卖而来,日本官方从未给过明确说法。

但实际上,归还流失文物有一系列国际公约摆在那里。1954年的《海牙公约》规定,缔约国应在敌对行为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领土主管当局返还处于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

1968年的《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规定,无军事上的必要,非法和恣意地广泛破坏和侵占财产属于罪。还有1995年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等。

但这些公约均有极大局限性,如不溯及以往。此外,日本还找到了一堆借口回避归还文物。

长期以来,日本以1952年的《旧金山和约》与“日台协定”为根据,声称索赔之事已经解决,有意回避了中国大陆不是这两个协议签署方的问题,还故意把索赔与归还文物混淆在一起。

日本的“善意取得”和“取得时效”制度也成了挡箭牌。根据其规定,在拍卖行、公开市场等场所露面的物品,如果是占有人善意购得,而受害人或遗失人不能赔偿占有人所付的代价,不返还该物。此外,平稳公开地占有他人之物20年,就可获得所有权。这给中国的民间追讨制造了极大障碍。

近年来,世界文物主要流入国纷纷掀起了归还文物的风潮,而独有日本沉默。在这种背景下,更凸显了要求日本归还中国被掠夺文物的呼声的可贵。

追讨中国文物道路漫长,但这是日本反省历史的一部分,也是历史应有的正义。推动中日关系重回健康稳定发展轨道,不能绕过这一问题。

撰稿/徐立凡(专栏作家)

编辑/迟道华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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