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间,国联股份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召集并主持。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向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投资暨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追加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以“平台、科技、数据”为核心的产业互联网发展战略,与资本经营结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金额规模较小,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全资子公司向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此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考虑;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公司仍为其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2月26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证券法》《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