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于8日刊宪并提交立审议,以全面落实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总台记者 周伟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