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陈戌源被指控在2010年至2023年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等职务期间,利用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
详细金额为:8103.124157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面6位。
具体来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陈戌源在2011年2月到2019年6月在上港集团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期间,他自己以及通过妻子、儿子收受多家公司和个人的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另一部分,是陈戌源担任足协换届筹备组组长和足协期间,接受多家俱乐部的行贿,最大一笔,是接受华夏幸福俱乐部的权钱交易,2019年9月到2021年下半年,一共受贿1600万。
可以说,从上港到足协,陈戌源一路贪,而且全家上阵,妻子儿子一起贪,真是可恶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