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报考范围及对象:2016年以前(含2016年)未就业的普通中等师范、普通中等幼儿师范学历毕业生,及2016年以前(含2016年)未就业的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应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必须是鲁山籍户口;
6、身体健康。
答案时间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8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答案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命题原则:能满足报考岗位层次需要的教育教学知识水平。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8月19日)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注重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讲课和技能考核的方式,具体要求以考前公告为准。
(四)体检(时间为8月22日)
根据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满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五)政审、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由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
理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政审通过后,在“鲁山教学信息资源网”上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作为拟聘对象,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3、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政策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