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
#女子发现网红探访的凶宅是自己家#
一度冲上热搜
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家房屋被网红拍成“鬼屋”
家住贵州省镇远县的周女士和弟弟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父母修建了一栋房屋用于经营“农家乐”,游客络绎不绝。
然而,2009年,
姐弟俩的父亲因病去世。
2012年5月,母亲又意外摔伤,
经医治无效后也不幸去世。
接二连三的变故,给当时年仅20岁的姐姐周女士和10岁的弟弟带来了沉重打击。因不懂经营,加上想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姐弟俩在母亲去世后,便搬离该房屋,借住在亲戚家。
但这栋房屋是父母留下的遗产,承载了周女士姐弟对父母的思念,虽没有自住,他们也时常会去打扫修缮。
然而,今年6月,周女士发现,
在某短视频平台
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陆某
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
一则房屋视频称:
“这里死过两个年轻人,
是闹鬼的房子……”
而这房子,竟然就是自己家!
视频中,博主陆某擅自进入姐弟俩的房屋拍摄,并使用恐怖音效营造恐怖气氛,捏造“闹鬼”的言论误导观众,将这栋房屋渲染成了所谓的“鬼屋”“凶宅”。
短短十余天,陆某的视频就迅速走红,在其中一个短视频平台上点赞数高达71.9万、转发45.8万,在其他视频平台上也有多达281.1万的播放量。视频评论区中还有大量诸如“妥妥的阴曹地府”“房子正面看像坟,楼顶上的圆像墓碑”等言论。
看到这些,周女士的内心受到极大伤害,向陆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删除视频。但陆某不仅拒绝了周女士的请求,还将她拉黑了。
判决
陆某支付3000元精神补偿费
今年6月28日,
周女士和弟弟向镇远县陆某。
8月16日,
开庭审理了
周女士姐弟诉陆某网络侵权一案。
在贵州省镇远县检察院的支持下,
周女士姐弟顺利维权。
周女士姐弟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
🔺在网上删除发布的涉案视频;
🔺停止侵害,录制澄清视频,经周女士姐弟同意后,在原发布平台发布一个月以上,消除影响;
🔺书面向周女士姐弟赔礼道歉。
认为
陆某作为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250余万粉丝的博主,为了博人眼球,获取流量和赚取经济利益,将他人房屋渲染成具有灵异事件的“鬼屋”“凶宅”,并形成网络暴力,严重伤害周女士姐弟的感情。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陆某应当按照周女士姐弟提出的诉讼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庭审中,陆某起初并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但在充分的证据和释法说理下,陆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合法权益。
经现场调解,
陆某当庭书写道歉信,
并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
3000元精神补偿费。
网友评论:毫无下限!
其实,
私人住宅被人闯入
为博眼球拍成“鬼屋”的事件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就在前两个月
吉林省长春市玉潭镇一座山庄
同样因主人不在家
被部分自媒体人非法闯入
还造谣成“鬼屋”
而且有价值数万元的家人遗物遗失。
最后小坊也想再次提醒
想要博流量的博主们
↓↓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公共秩序不容扰乱
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互联网平台也要加强管理,
及时查处发布谣言的账号主体
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作者:丁艳红、吴太福、杨乾)、网友评论
编辑:小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