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罚单显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虚列费用。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处罚款11万元。
据天眼查,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曾用名: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57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570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10年完成了战略融资。其前两大股东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和法国巴黎保险集团(持股比例为50%).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天眼查